安徽师范大学引进待遇

(一)人才安家费

1.对于教学科研岗位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,学校按照《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人字〔2017〕75号)提供安家费、科研支持经费等,标准如下(见表)(税前,单位为人民币,下同):

层次

科研支持经费(万元)

工资福利待遇(万元/年)

安家费(万元)

人文社会科学类

自然科学类

第一层次

400~600

1500~2000

  议

  议

第二层次

150~400

800~1500

80~100(年薪)

  议

第三层次

50~150

100~500

40~60(年薪)

不低于60

第四层次

30~50

50~100

30~40(年薪)

50~60

第五层次

6

10~20

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

40~50

第六层次

4

5~10

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

30~40

第七层次

3

5

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

重点支持专业、紧缺专业20-30,一般专业10-20

海外人才

参照上述条件,一人一议

学术团队

一事一策

优秀人才安家费上浮10%,高峰学科、紧缺专业、师范及工科认证专业需引进的人才安家费上浮20%,特别优秀人才安家费上浮30%。

2.硕士计划若能引进相应专业的博士,则按重点支持计划兑现博士安家费。非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原则上不提供安家费。

(二)住房。按照《安徽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》提供周转房。

(三)博士配偶安置。对特别优秀或者急需的博士,其配偶在异地工作,学校可酌情安排配偶工作;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,实行有偿安置。

(四)子女教育。入职教师的子女可享受优质的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、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。

(五)地方政策。博士享受芜湖市“紫云英”人才计划支持,可享受购房补贴最高40万元或连续享受3年每月最高7000元的生活补贴、租房补贴等优惠政策,具体以芜湖市人才政策为准。